团队律师成功代理第35类商标驳回复审案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www.qinfulawyer.com 发布时间:2015/1/13 20:29:55 点击数:
导读: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了“商评字[2014]第0000078410号”驳回复审决定,决定:“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秦福律师作为该案的指导及主办律师,经过精准的商标法律分析…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了“商评字[2014]第0000078410号”驳回复审决定,决定:“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秦福律师作为该案的指导及主办律师,经过精准的商标法律分析,取得了理想结果,为客户取得了商标品牌权利,客户对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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