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秦律师成功代理“操作板”专利无效案

作者:编辑 来源:www.qinfulawyer.com 发布时间:2013/5/14 13:39:58 点击数:
导读:委托人:北京某教育文化有限公司委托事项:对专利号为201020168089.X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受理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代理结果:完胜,被无效专利被宣告其专利权全部无效主办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秦福律…

委托人:北京某教育文化有限公司

委托事项:对专利号为201020168089.X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

受理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代理结果:完胜,被无效专利被宣告其专利权全部无效

主办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秦福律师

[主办律师评述]
   该案的胜负直接决定委托人产品是否能多样化,直接关系委托人主打产品的升级改造,对委托人来说至关重要,该案的完胜结果可以说给委托人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基本案情

    委托人为一家从事近10年的专业幼儿教育公司,其公司名下有一款主打产品享誉国内外,其代理商遍及全国各地,委托人得知他人擅自将自己公司的主打产品经过一些改造,进行了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并已获得授权。

    他人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若不无效掉,将出现严重的后果:会让代理商及消费者认为其主打产品已落伍,他人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为最新产品,这样一来,势必会影响到公司后期发展,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委托人通过咨询多家代理公司及律所,因被无效专利设计方案及书写上非常严谨,难以找到很好的突破口,后又找到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秦福律师,经与委托人领导详谈,通过分析,我们认定此案可以办理,遂委托秦福律师代理此案。

二、主办律师代理意见

    秦福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综合的分析论证。认真研究了被无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将被无效专利的发明点搞清:1、“基底板的顶部形成有一凹弧形的凹缘”,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方便使用者取出卡板。2、“面板与基底板四个角为圆角”以解决幼儿使用安全性问题。
   
    纵观整个专利说明书的描述,其创造性特征的描述及所解决的技术问题都描写十分清楚。通过大量的检索,在相关领域又无法找到公开对比文件。此种情况下,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工作就带来了难度。但秦福律师认为,涉案专利是对委托人现有产品作出的相应改进,被无效专利的发明点即为与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但该区别特征对于相关技术人员而言,基于常识即可得知,故认为,在现有委托人产品的基础上结合常识即可否定涉案专利的创造性,无须进行其他公开出版物的检索。围绕该突破点,又进行了一些相关产品的检索工作,最终确定了两份对比文件,以创造性角度为重点,对涉案专利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具体无效宣告请求书略)

三、代理结果

    通过前期认真的准备,精准的法律分析,通过口审庭审的代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采纳了我方代理意见,终作出了“第2054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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