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商标异议、商标评审”案件风险代理业务【荐】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2/3/8 19:27:38 点击数:
导读:一、本站推出以下案件风险代理业务:1、专利无效案件: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具体承接:…

一、本站推出以下案件风险代理业务:

1、专利无效案件: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具体承接:1代理提出他人专利权无效宣告,目的将他人专利权宣告无效;2代理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一方,目的维持专利权有效。

2、商标异议案件: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具体承接:1代理客户对他人商标进行异议申请,目的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2在异议案件中,代理商标权人进行商标异议答辩,目的使被异议商标顺利核准注册。

3、商标评审案件:

具体承接:

1)异议复审案件(即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向商评委申请复审的案件):代理客户向商评委进行异议复审申请,目的推翻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代理异议复审案件中的被申请人进行答辩,目的维持商标局异议裁定结果。

2)驳回复审案件(即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向商评委申请复审的案件)。

3争议申请案件(即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裁定的案件)。

4、驰名商标认定案件:通过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认定。

二、收费方式:

采取“先交费,不成功退费”的风险代理方式!

主办律师具备深厚的知识产权法律功底和良好的人脉资源,咨询电话:13811198596.(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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