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美:专利战,不仅是企业竞争新模式

作者:王中美 来源:文汇报 发布时间:2012/10/30 13:42:19 点击数:
导读:创新的竞争不再仅仅是企业之间的活动,而上升为国家之间的角力。专利诉讼不再限于侵权与赔偿,而可能影响企业存亡与国家产业链。因此,当今时代,创新已经不仅仅是企业的一种手段和工具,而且上升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核…

    创新的竞争不再仅仅是企业之间的活动,而上升为国家之间的角力。专利诉讼不再限于侵权与赔偿,而可能影响企业存亡与国家产业链。因此,当今时代,创新已经不仅仅是企业的一种手段和工具,而且上升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在发达国家已经铺开的专利战,其背后是争夺未来在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中的主动权,这点不可轻视  

  苹果与三星的专利战,被称为IT产业的“世纪大战”。据不完全统计,苹果和三星的专利诉讼在美国、韩国、荷兰、澳大利亚等地上演近50场。由于涉及的专利和产品很多,双方合作历史又很长,这些案件相当复杂。而且由于更新很快、竞争激烈,诉讼的输赢及其影响很难评价。在全球3C市场居首并以创新实现高速增长的这两家企业之间的专利战,折射出的不仅是企业竞争的新模式和态势,同时也反映了各国在培育和保护民族创新能力上的激烈竞争。  

模仿起步与创新保护素有冲突

  三星是模仿起步却后来居上的典型案例,这样的案例在历史上屡见不鲜。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日本的电子、汽车等行业走过同样的道路,而更早的美国也曾以不保护外国特别是欧洲英文出版物的出版权来发展本土出版业。但情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美欧等先发国家在全球推动的知识产权维权行动,一定程度地挤压了后进国家以模仿起步来培育和提升知识产权水平的时间和空间。

  现在的形势是:一批国家已经成为技术和专利出口国,并通过贸易施压和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许多创新领先企业引进了知识产权全球策略,在全球范围内管理和要求行使自己的知识产权;模仿起步的企业一旦希望走向国际市场,面临的知识产权压力越来越沉重。 

专利战背后“失控的专利制度”

  苹果作为当今最卓越的创新者之一,在全球发起的专利战是大规模和摧毁性的。根据市场研究公司UBMTechInsights今年2月发布的报告显示,苹果共拥有约15500项专利,其中约8500项是美国专利。此次对三星的诉讼战,矛头同时也指向安卓。而安卓是目前惟一能与苹果相抗衡的更开放的移动操作系统。硅谷著名IT专栏作家丹·吉尔默指出:倘若苹果利用“失控的专利制度”打压对手,就将全面掌控用户使用技术的方式,从而阻碍市场竞争。

  早在2011年,苹果对另一安卓系手机制造商HTC全面挑起专利战。当时HTC的市值曾一度超越诺基亚跃升至全球第二大智能手机厂商。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判决HTC侵犯苹果专利权并实施进口禁令之后,HTC市值在8个月内缩水40%,连续三个季度利润下滑,再难翻身。而对三星的专利战也是因为三星的手机出货量已经超过苹果,竞争势头强劲。

  这实在是个悖论:赋予企业专利权是为了鼓励在技术和设计上更积极地创新,但是企业却充分利用专利权,在全球范围内对其他竞争对手进行排挤和打压,从某种意义上又可能阻碍技术的进步。许多创新必须以现有技术为基础,但实质性的创造和更新绝非易事,改良和微调成为普遍现象,这就很可能涉及侵权的禁区。专利权申请已经细化到极微小的革新,而有意模糊的专利书措辞又使得保护范围被人为扩大,这是为什么专利战如此盛行的重要原因。  

创造新需求,还是坐拥万千专利?

  这场苹果与三星的诉讼战,不禁令人联想起21世纪初对微软的“世纪判决”。尽管当年微软对视窗与IE的捆绑销售等垄断行为证据确凿,美国司法部还是放弃了更强硬的分拆等建议,而选择了更温和的和解方式。即使如此,美国仍然有数十名经济学家联名上书反对惩罚微软,认为会直接损害国家的创新能力。

  长期以来,对于如何在保护企业的创新动力、赋予其知识产权的同时,防止其滥用垄断地位阻碍整个行业的创新能力,并没有妥善的方案。苹果已经成为现代创新能力的标杆,它创造了智能手机的新时代,但其持有的众多知识产权,又被业界指为“挖坑”式的垄断做法,令其他企业智能手机的研发处处遭遇雷区。

  但是,令人感兴趣的是,微软凭视窗技术维持了20多年的垄断地位,今天的苹果公司的市场份额可能无法如此长寿,事实上,目前三星在全球市场的智能手机销量已经超过苹果。据业内人士称,即使苹果诉讼全赢,由于三星机型不断更新,这些费时长久的判决结果对苹果的意义也不大。

  现在的情况是,IT行业创新如此迅速,产品不断出新换代,领先企业如果单单依靠维权,不足以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如果不能跟上最新的需求,那么坐拥万千专利也是徒然。另一方面,对于后进企业和新兴国家来说,仍然存在机遇,胜负从未成定局。  

创新驱动,事关国家发展主动权

  20世纪以来,知识产权的发展体现为不断的权利扩张,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高标准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因为发达国家自身经济步入创新驱动的阶段,促使其在全球配合企业推行知识产权保护。后进国家如果希望提升产业链中的地位,就必须加入创新竞争的行列,培育本国的民族创新力。

  从WIPO目前备案的情况来看,至少有21个国家、欧盟和非盟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这些国家的组成基本可以分为两大类:以美国、日本、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以及由中国、巴西、印度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国家。这两类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的侧重点也有明显不同。如果简单概括的话,前者是出击型(intrusive),后者是培育型(fostering),这是因为二者所处的阶段不同。

  培育和保护民族创新力,是立足于国际竞争的根本。发达国家已经走在前面。克鲁格曼的战略贸易理论强调国际贸易中的国家利益,建议政府通过确立本国的战略性产业(主要是高技术产业),并对这些产业实行适当的保护和促进,使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国际竞争力。这一理论基本被发达国家普遍实践。

  此次国际金融危机正在成为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催化剂,一些重要科技领域开始显现发生革命性突破的征兆。当前,发达国家正利用技术优势力图维持在科技创新中的领先地位;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也在抢抓机遇,争取在全球科技创新中把握主动权。

  创新的竞争不再仅仅是企业之间的活动,而上升为国家之间的角力。专利诉讼不再限于侵权与赔偿,而可能影响企业存亡与国家产业链。因此,当今时代,创新已经不仅仅是企业的一种手段和工具,而且上升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在发达国家已经铺开的专利战,其背后是争夺未来在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中的主动权,这点不可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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