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标行政诉讼业务

  发布时间:2009/12/16 19:45:00 点击数:
导读: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将我国的商标确权机制由“行政终局”改为“司法终局”,当事人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不服,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站服务范围的案件:一般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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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分为商标驳回复审纠纷、商标异议复审纠纷、商标撤销复审纠纷、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等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及在商标管理过程中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其他组织,对处理不服依据《商标法》及《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虽然商标行政案件主要是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裁决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但其中也涉及法律适用上的很多问题,找对专业律师,能较好地维护商标权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电话:1381119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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